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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以更高水平推进美丽蓝天建设
蓝天保卫战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接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三个“大气十条”,持续深入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推动空气质量实现历史性改善,成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最显著、人民群众感受最直接的领域之一。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时期,空气质量正由“明显好转”向“全面改善”迈进,对大气污染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十五五”时期,要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以更高标准、更精准的举措、更科学的路径推动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为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提供有力支撑。
“十四五”蓝天保卫战取得新成效
空气质量改善实现历史性突破。“十四五”期间,我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指标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降至28微克/立方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基本消除。重点区域改善成效尤为显著,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和长三角地区PM2.5平均浓度较2020年分别下降27.7%、32.1%和13.6%。蓝天白云成为常态,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结构调整与深度治理共同支撑污染物持续减排。“十四五”期间,产业、能源和交通运输结构绿色转型加快推进,重点区域淘汰类涉气产能和装备基本出清;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历史性超过煤电,累计完成散煤治理超过4200万户,燃煤锅炉由近50万台压减至不足两万台;淘汰高排放老旧汽车近3000万辆。与此同时,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向多领域、全流程拓展,全国约96%的煤电装机、90%的粗钢产能实现超低排放,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全面推进,VOCs源头替代和全过程治理持续深化。中国工程院评估表明,在“十四五”期间,全国SO2、NOx、一次PM2.5、VOCs和NH3排放量分别下降22.2%、17.8%、12.1%、13.8%和6.5%,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背景下空气质量稳步改善。
蓝天保卫战综合效益和治理效能持续提升。大气污染治理成效已由空气质量改善进一步向健康、气候和发展等多重效益拓展。评估表明,“十四五”期间,产业、能源、交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协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4亿吨,健康效益与协同减碳效益折算价值为治理总投入的近十倍,大气污染防治的民生价值和综合社会效益进一步体现。与此同时,我国逐步构建起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以目标约束为牵引,以结构调整和工程减排为抓手,以区域协同、执法监管和科技支撑为保障的治理体系,为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推进全球大气环境治理积累了中国经验。
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仍面临多重挑战
空气质量改善不充分、不稳固、不平衡的问题依然突出。当前我国PM2.5污染水平是世界卫生组织空气质量指导值(5微克/立方米)的5.6倍、欧美水平的2倍—4倍,空气质量与保护公众健康要求和国际先进水平还有较大差距。重点区域PM2.5浓度仍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1倍—1.3倍,长江中游城市群、川渝地区、新疆“乌—昌—石”等区域改善幅度相对滞后。
传统措施减排空间持续收窄,结构性、根源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随着传统末端治理的减排空间逐步收窄,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需要更多依靠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等领域的结构性减排。但当前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运输结构偏公路的格局尚未根本改变,能源需求持续增长和安全保供要求使煤炭消费在一定时期内仍具有较强刚性,部分地区对高耗能高排放产业的路径依赖仍然存在,货运结构优化和车辆机械新能源替代还受到更新成本、基础设施等因素制约。
污染成因和外部环境影响更加复杂,对精准科学治理提出更高要求。大气污染二次生成和多污染物耦合特征更加突出,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的复杂性进一步增加。不同地区、不同季节污染成因和减排需求差异明显,对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和分区分类差异化治理提出更高要求。与此同时,在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高温、强辐射、静稳等不利气象条件可能更加频繁,加大了区域性污染过程应对的不确定性。
总体看,我国空气质量改善的基础还不牢固,从“明显好转”迈向“根本改善”仍需付出长期艰苦努力。
以更高水平系统推进“十五五”美丽蓝天建设
“十五五”时期是美丽中国建设承前启后、扩面提质,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关键阶段。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要坚持以PM2.5治理为主线,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统筹推进绿色转型和污染治理,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以更高水平美丽蓝天建设支撑美丽中国目标实现。
以目标引领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护公众健康是大气环境管理的根本出发点。全球疾病负担研究表明,PM2.5仍是当前对我国人群健康影响最大的大气污染物,也是影响公众蓝天感受最直接的污染物。“十五五”时期,要继续坚持以PM2.5浓度持续下降为主线,强化NOx、VOCs等关键前体物减排,推动臭氧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同时,充分发挥新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牵引作用,推动未达标城市分阶段达标、已达标城市持续改善。
以分区施策推动空气质量全域提升。近年来,不同区域污染水平、污染特征和治理基础的差异逐渐凸显,需要提高区域治理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十五五”时期,要进一步优化大气污染防治分区,构建覆盖重点区域、强化区域、先行区域和其他区域的梯次治理格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和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持续发挥蓝天保卫战主战场作用;长江中游城市群、川渝地区和新疆“乌—昌—石”等强化区域对标重点区域全面提升治理效能,加快补齐治理短板;粤港澳大湾区、福建和海南等先行区域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率先探索低浓度下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路径;其他区域因地制宜解决突出问题。通过分区分类、梯次推进,推动空气质量改善由重点突破向全域提升拓展。
以结构转型和深度治理拓展减排空间。减排是空气质量改善的根本途径。“十五五”时期,要坚持结构转型和污染治理“两手抓”,在进一步深化污染治理措施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结构性、根源性减排和治理提质增效,谋划开展一批重点行动、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加快落后低效产能退出和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持续削减非电用煤、推进清洁燃料替代,深入实施清洁运输行动,加快重点企业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替代和货运零排放场景建设;高质量推进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推动重点行业绩效等级提升,深入开展低效失效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强化移动源和面源精细化管控,以结构优化拓展减排空间,以治理提质巩固减排成效。
以多元支撑提升大气环境治理效能。随着大气污染治理的对象更加复杂、管理要求更加精细,需要进一步强化法制、标准、政策、科技和监管等多方面协同支撑,更好地激发地方和企业绿色转型、主动减排的内生动力。“十五五”时期,要进一步完善大气环境法规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的引领作用;创新财税、价格、金融等差异化激励约束政策,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科技赋能和监测执法能力,加快推进智慧化监测和非现场执法“两场变革”,提升空气质量精准预测预报、污染溯源和问题发现能力,推动监管执法更加精准、高效,不断提升大气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