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电子信息产业园三期内部景观铺设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2021-01-20 文章来源: 浏览量:0

一、招标条件

电子信息产业园三期内部景观铺设改造工程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嘉亭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盐城市环保科技城境内。

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为376万元。

3、工期:40日历天(不含国家规定春节法定假日)

4、质量标准:合格。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发包范围:电子信息产业园三期内部景观铺设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工程量变更的权利。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8、付款方式:

8.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签约合同价的3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

8.2工程一审结束后,付至一审结算价款的50%;

8.3工程二审结束满一年后,付至二审结算价款的97%;

8.4余款作为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无质量问题后结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其他要求:

5.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5.1.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1.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3工程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和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5.4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5.5中标的项目负责人,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上述第4、5条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异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在网上自行下载,下载地址: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NapESHSw6f25OJ-JHn6-9A 提取码: vvjn)。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 年 01 月20日至2021 年 01 月24日

招标文件工本费:现金300元,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五、说明

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中国盐城环保科技城官方网站上公布(http://www.ycepstc.com),不再另行通知。

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60000元,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投标人不得使用其他担保方式。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名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相关证明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

未按以上方式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签字或盖章):江苏嘉亭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建军中路180号

联系人:周春和

电  话:13770074966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

联系人:毛婷      

联系电话: 0515-88221721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