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盐城节能电子新材料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2021-01-25 文章来源: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 浏览量:0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规定,盐城节能电子新材料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规划概述

盐城节能电子新材料产业园规划范围为:东至凤东河,南至世纪大道、胜利河,西至凤西河,北至环保大道、小新河,规划范围面积3.40平方公里。规划期限:2020~2025年。

盐城节能电子新材料产业园以节能电子、新材料、新型交通等为主导产业。

本次规划用地340公顷,其中建设用地317.45公顷,非建设用地22.55公顷。

二、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概述

(1)大气环境

园区废气对周边环境有一定的浓度贡献,但增量低于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在叠加现状后均能满足要求,总体来说园区建设不会改变周边大气环境功能。

(2)地表水环境

园区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工业废水和生活废水,根据规划,园区内所有企业产生的废水在各企业内进行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排入环保科技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最终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的一级A标准,尾水经旭日河、农庄三河等进入新民河,最终经新民河闸排入新洋港。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影响较小。

(3)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在园区企业生产区、污水处理站等易发生泄漏的场所地面严格按照相关防渗技术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并按要求设置集排水设施的前提下,园区建设对周围地下水和土壤造成的影响程度较小。

(4)声环境

园区内所有道路两侧均将实行绿化工程。通过绿化隔离带的建设,可以有效控制噪声,确保昼、夜间道路两侧噪声满足相应的声功能区划要求。

(5)生态环境

园区规划建设对区内地块的生态服务价值影响较小,对生态红线区域环境影响程度有限,对景观生态带来视觉景观价值下降,局部地形、地貌景观破碎化程度加剧等不利影响和用地整合、绿化覆盖率提高等有利影响。

(6)环境风险

规划实施后最大可信事故发生概率小,综合事故发生概率、事故环境影响范围与程度、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以及启动应急预案,规划实施后风险可控。

三、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强化园区环境监管,严控防护距离;采用高效除尘装置,防止非正常工况粉尘排放;优化生产工艺,减少酸性废气排放;加强VOCs末端控制,采用合理工艺对无法回收利用的有机污染物进行处理,减少VOCs排放。

(2)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实施“分区排水”的排水体制,加快污水管网建设;严格按照污水厂实际处理余量控制排水项目引入;强化企业废水处理控制。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方案,提升企业节水能力和水平;加强企业监管,规范污水排放;定期开展地表水综合治理。

(3)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强化重点防护区地面、污水处理站的防腐防渗工作。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监管,采用先进工艺,对管道、设备、污水、固废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区域内严格禁止开采地下水,加强对区内企业废水排放的监管和工业固废的污染整治;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的监测;将地下水污染和土壤污染应急纳入园区整体环境突发应急。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盐城节能电子新材料产业园选址符合《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2009~2020)》、《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1-2020年)》、《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09-2020)》、《盐城市沿海开发战略规划》、《盐城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等规划文件的要求;园区规划与《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亭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协调。规划产业定位与江苏省沿海开发及盐城、亭湖区对于该区域的发展定位一致,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鼓励、重点发展的产业相一致;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及《<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及规划要求相协调。

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基本良好,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

园区所在区域环保基础设施正在积极建设中,能够满足园区开发建设需要。园区产业定位合理,污染防控措施可行,清洁生产及入区项目控制条件明确,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规划调整建议后,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园区依据本次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内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受规划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规划的单位和个人。

(2)征求意见内容:对产业园区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对规划的了解状况及反应;了解规划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规划持何种态度;对该规划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七、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15-68033590

(2)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绿政生态环境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15-88203236

邮箱:925673184@qq.com

附件二公众意见表.docx

盐城节能电子新材料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评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