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园区水质环境监测站2026年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的园区水质环境监测站2026年运维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服务单位,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园区水质环境监测站2026年运维项目。
2.2 项目地址:亭湖区环保科技城境内。
2.3 最高投标限价:190380元。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2.4招标内容及要求:为保证亭湖环保科技城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高质量的运行,确保自动监测仪器的维护、管理工作高效规范,按照《江苏省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工作方案(试行)》(苏污防攻坚办(2021)56号)、《江苏省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监测监控系统建设技术指南》、《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立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HJ915-2017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164-2020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对亭湖环保科技城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进行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具体详见项目需求,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2.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6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颁发的关于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与运维管理培训合格证书。
3.3投标人运维技术人员在中标后,根据现场项目具体情况配备,确保满足运维需要。
3.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代理人如为退休人员的,投标时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说明
本项目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在中国盐城环保科技城http://www.ycepstc.com/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支票、信用承诺函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现金交款单、电汇、转账、保函、保单形式的保证金),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投标保证金专户账户:
收款单位: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盐城农商行环科城支行
注:1、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线下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支票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无需放在投标材料中),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 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
3、根据盐城市行政审批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投标保函保单应用及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盐行审发〔2023〕27号)、《关于继续推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盐行审发〔2024〕10号)精神,本项目接受信用良好的投标人以“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参照投标文件格式附件A)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时将“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除法定例外情况,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撤回。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履约不良行为,并在被记录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自动丧失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资格。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的义务。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招标文件在网上自行下载,下载地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8Ne9lGbap5z24hmZ0_XWA?pwd=upq6
提取码:upq6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盐城环保科技城http://www.ycepstc.com/
十一、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518921500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进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762389980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