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宝瓶湖路、蓝宝路、云溪路绿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宝瓶湖路、蓝宝路、云溪路绿化提升工程,招标人为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对以上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宝瓶湖路、蓝宝路、云溪路绿化提升工程。
2.2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境内。
2.3工程规模:约52.2万元。
2.4工期要求: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本项目为配合观摩活动,工期紧迫,敬请各投标人慎重考虑并谨慎应标)
2.5质量标准:合格【养护期2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苗木24个月成活率100%】。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招标范围:宝瓶湖路、蓝宝路、云溪路绿化提升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定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类型,则须同时提供园林绿化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或所学专业为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园林绿化类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 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并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五、其他要求
5.1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2月(含)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投标时提供社保中心出具的缴费证明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子缴纳凭证(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5.2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六、说明
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在中国盐城环保科技城http://www.ycepstc.com/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七、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支票、信用承诺函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现金交款单、电汇、转账、保函、保单形式的保证金),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投标保证金专户账户:
收款单位: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盐城农商行环科城支行
注:1、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线下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支票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无需放在投标材料中),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 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
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
3、根据盐城市行政审批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投标保函保单应用及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盐行审发〔2023〕27号)、《关于继续推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盐行审发〔2024〕10号)精神,本工程接受信用良好的投标人以“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参照投标文件格式附件A)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时将“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除法定例外情况,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撤回。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履约不良行为,并在被记录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自动丧失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资格。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的义务。
八、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招标文件在网上自行下载,下载地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2rS1KnVg3VEjoz-Oy-AaGA?pwd=jejw
提取码:jejw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十、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一、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盐城环保科技城http://www.ycepstc.com/
十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薛女士
电话:1518930763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进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18762389980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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