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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效益初现,谁是赢家?

2022-09-27 文章来源:环保在线 浏览量:0

    导读:2021年底,我国已建立的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达13个,标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下,流域环境提升效益显现。
  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推进中的这几年,省际间围绕同一个目的,共同推进生态环境提升的合作在不断紧密,跨界断面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流域上下游协同治理能力逐步提高,生态美愈发浓烈。
 
  截至2021年底,我国已建立的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达13个,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
 
  现阶段,国家发改委地区振兴司副司长王心同表示,在当前的跨省流域生态治理中,制定出台条例是破题的迫切需要。其认为,加快制定出台条例,更有利于社会各界确认自己的责任,尽快解决一直以来存在的补偿周期不明确、协调机制不健全等系列问题。
 
  2019年末,国家相关负责人曾指出,要全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并鼓励流域上下游之间开展资金、产业、人才等多种补偿。而生态补偿的推进实施则要追溯到2016年前后,《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就是在当时诞生的,要求到2020年,实现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补偿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跨地区、跨流域补偿试点示范取得明显成效,多元化补偿机制初步建立。
 
  现今已进入2022年,跨省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完善与各地的积极配合,涌现出许多鲜活案例。国家层面在“十三五”期间就曾安排各类生态保护补偿资金额度近2000亿元。
 
  前不久,河南通过努力改善黄河的水质环境,得到了来自下游省份山东的1.26亿元生态补偿额;河北省日前与北京市政府签署新一期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为双地共推京冀跨省流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打基础;云南省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表示将持续不断深化横向生态补偿制度,探索多元化横向补偿方式等,进一步保障赤水河流域跨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化运行,推动建立珠江流域跨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实施长江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
 
  案例推进中,也有业内人士指出,现阶段的生态补偿额度难以覆盖投入,建立全流域机制任重道远,无论是从上述的河南、山东兑付的1亿多生态补偿款,还是从进行了几轮的新安江试点来看,生态修复上的资金压力都是不小的。不过,也有声音表示,虽然存在这些现实状况,但在生态治理修复整体工作中,说到底,生态才是这场竞逐赛的大赢家。
 
  可以得见,在以“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为原则推进建立的生态补偿机制下,标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将令跨省流域生态补偿在更大范围内发挥生态环境提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