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宝瓶湖街道拆除废弃新民村水塔工程招标公告

2020-06-04 文章来源: 浏览量:0

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宝瓶湖街道办事处实施的宝瓶湖街道拆除废弃新民村水塔工程,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拆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拆除地点:宝瓶湖街道新民村内。

2、工程规模:该水塔建于1996年,高约28米,水塔容量约为60吨左右。拆除费用约13万元。

3、工期要求:中标人接招标人书面拆除通知后,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整个拆除工作(15日历天),并将所有拆除物运出现场和完成场地平整。

4、质量标准:拆除物全部清场(含基础),验收时场地平整。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拆除的残值归中标人所有。

6、发包范围:宝瓶湖街道拆除废弃新民村水塔工程,一座水塔,水塔为砖砼结构,拆除时用脚手架、防护栏、防护网等将水塔与周边建筑和人员活动区域进行安全隔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防止因高空坠物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进行人工拆除。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组拟投入安全员1名,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5年6月1日以来(以竣工日期为准)具有类似14米及以上水塔拆除工程;或高耸14米及以上构筑物拆除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高度在14米及以上房屋工程拆除的业绩。(投标时需提供拆除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证原件;或拆除合同原件和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如提供的业绩材料中未体现业绩指标的,须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其业绩指标,如14米及以上的水塔拆除)。

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告发布时间:须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于2020年6月5日-2020年6月12日(上午8:30-11:45,下午2:30-6:00)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城南分公司【盐城市世纪大道5号金融城6#楼(上海银行)2708室招标代理部,联系人:童女士 ,联系号码:0515-88278806】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五、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竞争性谈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履约安全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3日内,中标人将履约安全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在签订合同前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中标,同时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安全保证金在拆除结束并验收合格,且无任何安全问题后无息退还中标人。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宝瓶湖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吴伟涛       联系电话:15105107989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世纪大道5号金融城6#楼(上海银行)2708室

联系人:童万春       联系电话:18951555908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