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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级机关单位应该如何参与到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来?

2018-04-30 文章来源: 浏览量:0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涉及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的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根据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的精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积极参与到创建中来。一要层层压实责任。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一把手”工程,迅速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逐层逐级明确责任、传递压力。二要完成创建任务。结合实施城市文明十大提升工程和“三治三化”专项行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时间进度要求和责任人,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推进,不折不扣地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创建任务。三要调动职工创文积极性。通过采取会议、座谈、培训等形式,向广大干部职工宣传创建的重大意义,普及创建知识,增强创建意识,积极投身到创建工作中来。四要做好挂钩社区(村)的相关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关于调整市领导联系街道、市各有关部门(单位)挂钩社区(村)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安排的通知》(盐办发〔2018〕28号)的精神,在本月20日前与挂钩社区(村)对接到位,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明确专人负责,积极配合社区(村)做好创建工作。